主任委員: |
代表本宮總理會務及協調與裁決開會時有所爭議以致無法決議之事項經由會議通後交由總幹事執行。 |
副主任委員: |
輔助主任委員總理會議會務或暫代主任委員之職務及輔助總幹事提供意見參考。總幹事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時由主任委員代理,但須經由主任委員同意。 |
總幹事: |
承主任委員之命處理宮務負責執行公務之全責。 |
執行幹事: |
承總幹事之命領域,內務、祀典、庶務。營繕賜小組執行各項宮中事務。 |
行政幹事
: |
承總幹事之命領御,文書、企劃、接待財物四組執行各項行政事務。 |
內務
: |
清理及保管本宮一切器具及物品,並確實造冊登錄。 |
祀典
: |
負責宮中所有祀典事宜。如初一、十五等各慶典所需之物品以及場所佈置等事宜。 |
庶務
: |
協助各組所需物品之採購,及各雜物之處理。 |
營繕
: |
負責改建整修、交通整理環境佈置、廟廷管理事宜。 |
文書
: |
各項資料文件檔案之保管、各項訊息之公佈、會議記錄。 |
企劃
: |
負責宮中各項軟硬體之企劃及規劃。 |
接待
: |
辦理香客接待及膳宿等事項。 |
財物
: |
管理本宮錢財、收支傳票之明細及保管及實際了解本宮之財務狀況及年度預算。 |
監事
: |
監察督導委員會一切收支及委員會決議之事項。 |